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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試題解答疑義回覆 |
![]() ![]() 有關111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試題解答疑義回覆如下: 《題號第24題》 本題正確答案為(2)內在不穩定歸因
依據 "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" 總則第 1 條: 為鼓勵教育創新,實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,以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權利,增加人民選擇教育方式與內容之機會,促進教育多元化發展,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十三條規定,特制定本條例。 因此本題(1)符應社會多元發展的需要及(4)鼓勵教育實驗與創新,均符合,選擇(1)及(4)皆給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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